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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著很多少女,在擇偶條件裡總是說:
「我最喜歡有才華的人了!」
這句話令人無限慨嘆。

話要說在前頭,有「才華」的人沒有錯,
只是「才華」這件事,和愛情幸福並無相關。

如果「財富」不是愛情幸福考量的重點,這句話成立。
那麼「才華」和愛情幸福並無相關,這句話也應該成立。

甚至「才華」對一段愛情的影響力,比「金錢」還要低。
為什麼呢?
因為如果一個人窮到去路邊乞討,你就算再愛他,也可能放棄他。
但是如果一個人沒有才華,只要他人畜無害,應該沒什麼值得放棄。

很多人,都會把「愛情幸福」的要素搞混了。
很多人會以為「一個優秀的另一半」會帶給你「愛情幸福」。
正因如此,才會有「我喜歡一個有才華的人」這樣的擇偶條件。

但是這麼多年來的經驗告訴我,錯,錯,錯,錯。

因為一個會雙手連彈、畫油畫的男人,並不一定會帶給妳幸福。
但是一個沒什麼「才華」,只是個普通上班族,但是愛妳的男人,卻可以給妳幸福。

注意到了嗎?
愛情的幸福,根本是決定在他「愛不愛你」,而不是他「有沒有才華」。

一個男人,就算他天賦異秉,但是他整天活在藝術的世界,以至於眼中根本沒有妳;那麼,他能給妳的幸福,就絕對比不上一個安安份份過生活,每天準時上下班,眼中有妳的男人。

所以,快把「才華」的迷思放下吧。
一個有「才華」的人是有魅力的,
但是能不能給另一半幸福,「才華」不是關鍵。

一個有「才華」的人愛妳,是妳的福氣。
但如果一個有「才華」的人不夠愛妳,那妳還不如找一個普普通通但夠愛妳的人。
如果妳把「才華」當成擇偶首要條件,最後只是苦了自己。

(原創作品,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)
(圖片引用自網路,如有侵權請告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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